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58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控辍保学常态清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灵宝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部署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形成控辍保学长效联动机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责任,形成政府主责、部门联动、学校尽责、监护人履责和社会各方支持的控辍保学体系,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成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7%以上,全市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灵宝市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公安、市场监管、人社、司法、民政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保证灵宝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时向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报告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2.完善联控联保机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教体局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公安部门要建立学籍系统和全市户籍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督促无户口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及时发现未入学和身份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少年。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司法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经教体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市残联、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也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主动做好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政府要全面掌握乡镇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情况,做好失学劝返和无正当理由未送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批评教育、发放司法文书、追究法律责任等工作,及时向市党委政府报告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村委会要准确掌握村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上学动态情况,帮助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控辍保学情况。
(二)突出关键环节,夯实工作基础
教体局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及时摸清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主动全程与家长沟通,加强家校联系,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1.加强台账和过程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教体局和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台账信息、劝返工作记录、送教记录、部门函件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防止因认定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格、部门协作不力等原因而出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请假管理机制,班级要建立学生考勤档案,记录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情况,针对不能到校确实需要请假的,由班主任逐级上报,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上报学校。学校要对班级考勤进行督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要盯紧末端落实,实时跟踪关注学校工作台账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控辍保学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
2.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教体局每季度要开展一次疑似辍学学生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学生在校、辍学、失学、异动等实际情况,及时将劝返不少于三次仍不复学的辍学学生情况报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并于3月23日、6月23日、9月23日、12月23日前向三门峡市教育局上报季度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同时对新增辍学学生做到“一生一表一档案”。
3.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教体局须为所招收新生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学籍,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规定,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按时入学,所有入校学生均建立学籍,所有在校学生详细情况学籍系统全部有显示,所有学籍异动情况有报告,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两月内全面梳理本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学生一致。要把边远农村等重点地区、流动留守与家庭贫困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初中重点学段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做好常态化监测预警,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
4.严格特殊学生管理。教体局和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台账信息、劝返工作记录、送教记录、部门函件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做到常排查、常整改、常更新。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身体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要按程序上报至市残疾人联合会,经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对于送教上门的学生,要整理留存每次送教的记录和送教时的照片;随班就读的学生,要整理留存学生的学籍截图、在校上学的照片和学校的证明材料,在特校上学的同此;休学去医院或者机构里康复的学生,要整理留存学籍截图、休学手续及医院和机构的证明;对于重度残疾等情况无法接受教育的学生需要提供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鉴定证明。对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人民政府或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办)批准同意后,可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退出条件,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超龄后的离校标注和台账销号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三)坚持精准施策,增强工作实效
1.信息核查精准化,确保找得到。对已掌握的辍学学生信息逐一登门核实,摸清具体去向和辍学原因,组织劝返,做好记录。教体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和更新工作。对于少数无户籍适龄儿童,要健全村(居)委会邻里走访和报告制度,发现辍学的及时录入台账进行监管。
2.劝返手段多元化,确保劝得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要因地、因家、因人施策,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把辍学的弊端给辍学学生和家长分析明白。要将贫困家庭优先纳入保障体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筹发挥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作用,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做好劝返工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明确辍学违法,采取法律手段促使家长送孩子上学。
3.复学安置个性化,确保稳得住。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人施策,分类施教,确保复学学生稳得住、学得好。要为每名劝返复学学生配齐教材桌椅,落实好“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政策,优先保障住宿和交通需求。要加强心理辅导,建立师生结对帮扶制度,使之尽快适应校园生活、热爱校园生活。要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内容,学习基础较差者可先单独编班补课,达到一定水平后再编入普通班级就读。还可依据本人意愿,帮其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残疾儿童少年适合接受教育的,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一人一案”安排入学;不适合接受教育者,妥善做好其生活安置。
4.联控联保制度化,确保管得好。各部门、各乡镇要履行工作职责,从分解任务、督促检查到目标考核,都要有人管、有人盯。各部门、各乡镇要抓住招生入学这一关键时期,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广泛动员,精准控辍,努力做到“应入尽入”。
(四)聚焦特殊群体,形成工作合力
1.确保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要宣传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寄宿需求的优先安排。要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健全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数据库和档案资料,与学籍系统、扶贫系统对接,精准筛查,确保不漏一人,并于每年4月、10月份更新。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学生按时返校,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辍学。
2.加强对留守儿童群体的关爱保护。要按照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建立台账,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制度,落实专人加强留守儿童管护。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亲情室作用,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亲情热线交流,深入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为留守儿童展示自我提供平台,着重解决少数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监护能力弱等问题,确保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畅通随迁子女入学通道。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两为主”原则,科学调控,切实解决进城务工等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教体局要主动与残联部门联系,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家庭住址等信息,组织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核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对确实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残疾情况,实行“一人一案”,采取送特殊教育学校、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等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相关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服务区域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并在特殊教育学校指导下,提供定期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使之接受义务教育。
(五)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控辍实效
进一步建立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市督查督办、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
1.灵宝市控辍保学工作流程
2.季度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