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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用工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须知

发布日期:2020-08-13 16:5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计划支持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现将我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须知公布如下:
  一、适用对象: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类企业的职工。
  二、申报条件: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给予企业200元/人/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提供上月份(或前几个月)的企业人员花名册;
  2、发放企业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
  3、填写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领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政策执行期限:2020年5月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截止。
  六、备注: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2、以工代训补贴不得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3、已落实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不得利用原有职工身份享受二次补贴。
  申报地址:灵宝市人社局四楼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98-8859173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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