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号)《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三教办〔2024〕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原则。实行按户籍和住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公办民办学校,各自独立招生,实行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
(三)坚持依法规范原则。按照划定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入学,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依规制定招生方案,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保障原则。全面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殊儿童,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经注册过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三、招生时间
(一)招生时间:2024年8月18日至8月25日,其中,民办小学8月18日至8月19日。
(二)公办小学:
1.报名时间8月18日至8月20日,审核时间8月21日至8月23日,录取注册时间:8月24日至8月25日。
2.审核结果查询时间:8月23日下午4:00前公布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家长也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bm.lbedu.com)。
(三)民办小学:
1.报名时间8月18日至8月19日。
2.超过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8月20日上午9:00,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查询时间8月20日下午2:00前,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学校做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公布。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8月20日按照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进行二次报名。
四、招生区域
(一)公办小学
1.市区居民户口和市区购房且实际入住居民的适龄儿童
市区居民户口包括黄河路派出所、弘农路派出所、金城派出所、尹庄派出所和鼎塬路派出所管辖的市区居民户口。
序号 | 学校 | 招生区域 | 电话 |
1 | 实验小学 | 弘农涧河以西,黄河路以东,新灵街以北,长安路以南的区域;城关镇建设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解放村1、2组户籍的适龄儿童;驻灵部队军人子女。 | 2190150 |
2 | 市一小 | 弘农涧河以东,断密涧河以西,长安路以南,金城大道以北的区域;尹溪路以东,断密涧河以西,尹富市场以北,金城大道以南的区域;城关镇东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 8826289 |
3 | 市二小 | 弘农涧河以东,尹溪路以西,金城大道以南,陇海铁路以北的区域;尹溪路以东,尹富市场以南的区域;尹庄镇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 2351188 |
4 | 市三小 | 弘农涧河以东,尹溪路以西,长安路以北,五龙路以南的区域;弘农涧河以东,函谷路以西,五龙路以北的区域;尹庄镇思平村一期、二期小区村民子女。 | 2293708 |
5 | 市四小 | 尹溪路以东,断密涧河以西,长安路以北,五龙路以南的区域;函谷路以东,断密涧河以西,五龙路以北的区域;尹庄镇西车村、车窑村、思平村一期、二期小院及三期村民子女。 | 8661199 |
6 | 市五小 | 黄河路以西,长安路以南的区域;弘农涧河以西,陇海铁路以北,新灵街以南的区域。 | 8834399 |
7 | 市六小 | 开元大道以东,弘农涧河以西,经七路以南,长安路以北的区域;开元大道以西,五龙路以北的区域;城关镇南田村、五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 2380006 |
8 | 实验三小 | 开元大道以西,长安路以北,五龙路以南的区域。 | 8668739 |
9 | 中州实验学校 | 浊峪村、陇海铁路以南的区域。 | 2368769 |
10 | 城关镇 中心小学 | 城关镇牛庄村、北田村。 | 8632088 |
11 | 实验小学解放路校区(解放小学) | 解放村 | 8856558 |
12 | 建设小学 | 建设村 | 8665171 |
13 | 涧东小学 | 涧东村 | 13939853518 |
14 | 尹庄中心小学 | 尹庄村 | 13849819988 |
15 | 市四小尹庄实验校区(尹庄镇实验小学) | 尹庄镇南厥山、北厥山、寺洼、留村、唐窑、李村、官庄、开方口、前店、大岭、涧口村。断密涧河以东,长安路以北的区域。 | 13938113680 |
16 | 尹庄东车小学 | 东车村、大中原村。 | 13346922219 |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序号 | 学校 | 招生区域 | 电话 |
1 | 实验三小 | 开元大道以西,长安路以北,五龙路以南的区域。 | 8668739 |
2 | 中州实验学校 | 陇海铁路以南的区域 | 2368769 |
3 | 城关中心小学 | 函谷路以西,五龙路以北的区域。 | 8632088 |
4 | 实验小学解放路校区(解放小学) | 新华路以北,五龙路以南,函谷路以西,开元大道以东的区域。 | 8856558 |
5 | 建设小学 | 新华路以南,陇海铁路以北,弘农涧河以西的区域。 | 8665171 |
6 | 涧东小学 | 弘农涧河以东,函谷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的区域。 | 13939853518 |
7 | 尹庄中心小学 | 长安路以南,陇海铁路以北,断密涧河以西,函谷路以东的区域 | 13849819988 |
8 | 市四小尹庄实验校区(尹庄镇实验小学) | 断密涧河以东,长安路以南的区域。 | 13938113680 |
9 | 尹庄东车小学 | 长安路以北,函谷路以东的区域。 | 13346922219 |
(二)民办小学
序号 | 学校 | 招生区域 | 电话 |
1 | 灵宝河滨小学 | 灵宝市范围内 | 8860436 |
2 | 灵宝外国语学校 | 灵宝市范围内 | 2366708 |
3 | 灵宝高新学校 | 灵宝市范围内 | 6868777 |
五、招生流程
实行“网上报名、初验资格、分类审核、公布结果、录取注册”的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
1.报名
(1)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市区居民户口的适龄儿童:
登陆《2024年灵宝市小学报名登记系统》(网址:https://bm.lbedu.com),或者扫描二维码(见公告),进行线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核对无误,确认提交。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所属区域的1所小学,多填错填均报名无效。报名成功不能更改。
(2)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创新人才子女,要持户口本和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先在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审核登记,再到有关小学进行现场报名。
(3)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购房有房产证且实际入住居民的适龄儿童:
持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到所属小学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初验,并由学校登录《2024年灵宝市小学报名登记系统》(网址:https://bm.lbedu.com),准确填报信息并提交。报名成功不能更改。
(4)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购房有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居民的适龄儿童:
持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到所属小学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初验,并由学校登录《2024年灵宝市小学报名登记系统》,准确填报信息并提交。此类适龄儿童在第(1)(2)(3)类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后,局直小学有空余学位时,优先安排。局直小学没有空余学位时,此类适龄儿童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安排。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持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到所属小学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初验,并由学校登录《2024年灵宝市小学报名登记系统》,准确填报信息并提交。
2.审核
以上报名的第(1)类市区居民户口的适龄儿童、第(2)类其他优抚对象子女由教体局联合市公安局、双拥办、人才办等进行审核。第(3)(4)(5)类由报名学校审核,并视情入户走访。
3.注册
审核后,网上公示的资格合格者,由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报名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由学校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管理服务平台》采集学生基本信息。
(二)民办小学
1.报名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通过识别二维码(见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只能填报1所民办学校,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多填错填均报名无效。民办小学、公办小学不得兼报,否则无效。报名成功不能更改。
2.审核、注册
学生报名后,由学校审核,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学校直接录取注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体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被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带领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报名的民办学校,填报学生信息,进行注册。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进行二次报名。
3.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成。届时将邀请灵宝市公证处、市纪委监委、两代表一委员、教体局相关科室长、招生学校家委会代表、新生家长代表全程参加。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市区各小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灵宝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传、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
(二)做好宣传服务。市区各小学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招生方案,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政策和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咨询有答复、答复有依据。
(三)规范招生行为。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规范招生。坚持阳光招生、均衡分班,严格执行班额规定,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规范采集信息。各校严禁要求家长提供入学学生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照片采集说明: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规格:26mm(宽)× 32mm(高) ,分辨率 150dpi 以上。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数码照片要求为 jpg 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 60K。)
(五)加强学籍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工作,确保“人籍一致”。
(六)建立应急预案。招生期间,市区各小学要明确专人专线,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接待和招生政策的解答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局。
(七)加强监督查处。教体局将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市区各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与培训,招生区域内涉及招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学校要主动消化、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卸责任、上交矛盾。市区小学严禁招收寄宿生。对超过招生计划、违背同步招生等行为,对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灵宝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660876(基教科)
招生监督电话:8656937(监察信访室)
附:灵宝市市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