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五)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六)负责规范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七)负责建设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八)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