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统字〔2023〕22号
各科室(队)、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加强统计监督,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执行《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等情况;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范围和时间安排
拟于2023年8月中旬至11月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组织形式
灵宝市统计局成立2023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沈亚明任组长,局办公室和各专业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日常抽查工作,制定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工作方案,根据抽查任务抽调具备统计执法资格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检查小组,依照《灵宝市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自查并配合做好全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为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把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项重要整改措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直接查处统计弄虚作假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抽查,按照《方案》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抽查工作纪律和财务制度。
(三)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对象和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对检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向灵宝市统计局举报。
(四)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参照三门峡市级《方案》,灵宝市统计局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于11月底前报三门峡市局法制科。
监督举报电话:8869683
邮箱:lbstjj@163.com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加强统计监督,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执行《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等情况;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范围和时间安排
拟于2023年8月中旬至11月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组织形式
灵宝市统计局成立2023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沈亚明任组长,局办公室和各专业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日常抽查工作,制定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工作方案,根据抽查任务抽调具备统计执法资格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检查小组,依照《灵宝市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自查并配合做好全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为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把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项重要整改措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直接查处统计弄虚作假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抽查,按照《方案》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抽查工作纪律和财务制度。
(三)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对象和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对检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向灵宝市统计局举报。
(四)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参照三门峡市级《方案》,灵宝市统计局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于11月底前报三门峡市局法制科。
监督举报电话:8869683
邮箱:lbstjj@163.com
灵宝市统计局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灵宝市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三门峡市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落实两个工作规范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至11月进行。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范围
以辖区四上单位为总体,按照A类企业4%,B类企业4%,C类企业5%,D类企业5%的比例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随机抽取。抽查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四、抽查内容
对统计调查对象抽查内容: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成立检查组
根据抽查工作任务需要,在执法人员库中抽调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成立统计执法抽查小组,组员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自动匹配,组长由办公室报经局抽查领导小组同意后开展工作。
(二)组织培训
实地检查前,由局办公室组织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聘请专业人员或具备执法检查资格的骨干人员任培训老师,对执法抽查流程和重点检查指标、统计制度、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熟悉执法流程和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填报的制度要求和检查技巧。
(三)及时通知
下达《灵宝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通知书》,统计局根据《通知书》要求提前告知检查对象。
(四)实地检查
1.核查调查单位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要求统计人员(或经办人员)现场登录、操作联网直报平台,检查联网直报单位数据,核实比对有关统计数据,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2.必要时,查看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项目施工现场,并拍照记录。
3.必要时,应就具体问题个别询问有关具体经办人、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制作相应的询问笔录。
4.收集、整理、核对有关材料,发现违法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抽查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各乡镇政府统计机构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落实上级部署,配合市局做好市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抽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其检查工作流程和检查结果负责,切实履行实施抽查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组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依法抽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
七、其它事项
(一)各执法抽查小组到检查单位实地检查时,严格按照本方案和规定流程开展工作。
(二)各执法抽查小组抽查结束后5日内提交检查报告及全部检查案卷资料。
(三)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由市局依法立案处理。
一、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落实两个工作规范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至11月进行。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范围
以辖区四上单位为总体,按照A类企业4%,B类企业4%,C类企业5%,D类企业5%的比例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随机抽取。抽查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四、抽查内容
对统计调查对象抽查内容: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成立检查组
根据抽查工作任务需要,在执法人员库中抽调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成立统计执法抽查小组,组员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自动匹配,组长由办公室报经局抽查领导小组同意后开展工作。
(二)组织培训
实地检查前,由局办公室组织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聘请专业人员或具备执法检查资格的骨干人员任培训老师,对执法抽查流程和重点检查指标、统计制度、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熟悉执法流程和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填报的制度要求和检查技巧。
(三)及时通知
下达《灵宝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通知书》,统计局根据《通知书》要求提前告知检查对象。
(四)实地检查
1.核查调查单位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要求统计人员(或经办人员)现场登录、操作联网直报平台,检查联网直报单位数据,核实比对有关统计数据,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2.必要时,查看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项目施工现场,并拍照记录。
3.必要时,应就具体问题个别询问有关具体经办人、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制作相应的询问笔录。
4.收集、整理、核对有关材料,发现违法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抽查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各乡镇政府统计机构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落实上级部署,配合市局做好市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抽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其检查工作流程和检查结果负责,切实履行实施抽查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组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依法抽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
七、其它事项
(一)各执法抽查小组到检查单位实地检查时,严格按照本方案和规定流程开展工作。
(二)各执法抽查小组抽查结束后5日内提交检查报告及全部检查案卷资料。
(三)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由市局依法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