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统字〔2020〕18号
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灵宝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研究制定了《灵宝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附件:
附件:
灵宝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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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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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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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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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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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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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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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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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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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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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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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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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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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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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统计局
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