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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9 10:46     来源:灵宝市水利局 字体:

灵宝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

灵宝市水利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河南省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

三、受理机构:

1.灵宝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地址位于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灵宝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窗口,目前水利局行政服务窗口可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4项,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职权5项。办理流程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三门峡地区—灵宝市—水利局,业务咨询电话:0398-8852885

2.灵宝市水政监察大队受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及权责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

四、权责清单(见附件1)

五、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流程图


六、救济渠道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灵宝市人民政府或三门峡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监督和公开投诉渠道

1.灵宝市水利局

电话:0398-8851109

2.市长热线

电话0398-12345

附件1.灵宝市水利局权责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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