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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3-08 11:00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水字〔2023〕22号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程序实施细则、确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单。
  一、建立两库随机抽取
  根据双随机工作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检査人员名录库。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抽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确定抽查对象范围依据我局拟定的抽査事项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依据我市水利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A、B、C、D四个等级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确定抽查对象的范围。从抽查范围内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拟定检查方案及检查标准
  检查人员根据抽查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检査方案,并依据政策、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检查标准。
  三、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根据拟定的检查方案及检查标准进行现场检查。
  四、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投诉举报过多,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的,要加大随机抽査力度。
  五、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经分管领导审定确认后,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管,严格责任落实,保证随机抽查工作公平、公正、有效、明、对监管工作中失法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进行执法检査的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主动出示法证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法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使用执法用语,杜绝野蛮检查,粗暴检查,做到文明执法。
灵宝市水利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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