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灵宝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灵宝市县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乡村振兴项目配套衔接资金326.69万元;
以上财政衔接资金,本次共安排分配326.69万元,均为灵宝市本级财政资金326.6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灵宝市农业农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六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业巩固组[2024]19号)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本次共分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326.69万元(对接项目2个,均为灵宝市本级财政资金)。具体如下:
1、灵宝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增收奖补项目316.11万元;
2、灵宝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项目10.58万元。
附件: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乡村振兴局: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