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灵宝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6号)文件,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灵宝市农业农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业巩固组[2024]11号)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本次共分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对接项目1个)。具体如下:
1、寺河乡:2024年灵宝市寺河乡磨湾村部至S245通组公路改建项目30万元(中央资金)。
附件: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乡村振兴局: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