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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暂停灵宝市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 09:57     来源: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2024117解除灵宝郭会芳口腔门诊部暂停灵宝康达医院等2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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