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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定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灵宝德信行大药房为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2 15:37     来源: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豫医保中心〔2022〕32号)《2023年度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灵宝德信行大药房进行资质审核、现场评估、核实验收,综合评估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灵宝德信行大药房评估得分99分,报经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拟定为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灵宝德信行大药房综合评估得分99分,法定代表人:李禾丰,质量负责人:李亚娟,地址:灵宝市函谷路中段第一人民医院对面。

公示期7天,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0398-8865369   

 

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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