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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宝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约情况通报 (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4-09-02 10:30     来源: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
灵宝市妇幼保健院灵宝市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定用药等4类10条一般违法违规问题,涉及总费用188837.6元元罚款188837.6元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灵宝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8月1日灵医保罚字〔2024〕第03号
灵宝福寿堂眼科医院灵宝福寿堂眼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限定收费、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违反诊疗规范、超标准收费等5类7条一般违法违规问题,涉及总费用89516元罚款89516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灵宝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8月13日灵医保罚字〔2024〕第06号
灵宝市函谷关镇卫生院灵宝市函谷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2类5条一般违法违规问题,涉及总费用42489元罚款42489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灵宝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8月20日灵医保罚字〔2024〕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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