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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定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灵宝凤凰城店(零售药店)为灵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31 15:4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三医保[2016]61号)规定,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灵宝凤凰城店(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打分、汇总评估、检查验收,报经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拟定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灵宝凤凰城店(零售药店)为灵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将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灵宝凤凰城店,法定代表人:南晓晓,地址:灵宝市解放路桃源新居东门。

 

公示期7天,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0398-8865369

              

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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