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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期至6月底!

发布日期:2023-05-31 08:5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重要通知: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期至6月底!

根据国家医保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再次延长到2023年6月30日。

人人有医保,家家有医靠。温馨提醒本年度还未参保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现已开通线上、线下缴费渠道,请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

一、线上办理方式

线上缴费时,居民可选择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多种方式。

1.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2.打开微信、支付宝扫描下图二维码,直接进入社保缴费主入口,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二、线下办理

可自行到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柜台、灵宝市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缴费的方式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再保办理:再保是指本年及以前年度已经在灵宝市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人员续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可采用河南  税务网上税务局APP、支付宝、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等方式直接缴费。

2.新保办理:新保是指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年度在其他地区参保转回灵宝市参保的(如就读时在校参保已经毕业回灵宝的大学生、异地务工参加务工地基本医疗保险明年不再务工的)、已经中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可持身份证至户籍属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城区居民可持身份证至涧东、涧西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即可采用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四、重要提醒

1. 全市城乡居民无论采用哪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请注意确认缴费归属地是否为灵宝市行政区域,避免误缴费至其它地市,影响待遇享受。

2.如外地有参保记录需要先将外地参保记录暂停或者注销后办理灵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灵宝市税务局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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