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批准,灵宝新增以下区间测速、闯红灯设备等电子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7日后(即2024年8月9日),开始对超速、闯红灯、压线、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做到:自觉遵章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一、区间测速设备1处
G310国道956km+260m至946km+260m自西向东,全程10公里。
限速标准:小车80km/h,大车70km/h。
抓拍范围: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闯红灯设备20处
1、G310国道915km+370m西闫乡水泉城村交叉口自东向西
2、G310国道915km+440m西闫乡水泉城村交叉口自西向东
3、G310国道930km+900m阳平镇阌乡村交叉口自东向西
4、G310国道931km+40m阳平镇阌乡村交叉口自西向东
5、G310国道932km+730m故县镇西庄村交叉口自东向西
6、G310国道932km+870m故县镇西庄村交叉口自西向东
7、G310国道957km+610m豫灵镇宋村交叉口自东向西
8、G310国道957km+740m豫灵镇宋村交叉口自西向东
9、长安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自东向西
10、长安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自西向东
11、长安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自北向南
12、长安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自南向北
13、金城大道与209国道交叉口自东向西
14、金城大道与209国道交叉口自西向东
15、金城大道与209国道交叉口自北向南
16、金城大道与209国道交叉口自南向北
17、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自东向西
18、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自西向东
19、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自北向南
20、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自南向北
抓拍范围: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设备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公告期为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公告期间,对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只作警告教育处理;2024年8月9日,所有新增设备正式启用,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灵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