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有关规定,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灵宝市公安交警大队决定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1、车辆乱停乱放,不按位、按线、按向、规范停放;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农用机动车及摩托车违法载人;
4、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5、机动车、非机动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驾驶人无证、酒驾、醉驾、毒驾、飙车;
7、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报废上道路行驶;
8、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陋习。
三、处罚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辅警指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主动拒乘一切非法营运车辆,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1、车辆乱停乱放,不按位、按线、按向、规范停放;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农用机动车及摩托车违法载人;
4、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5、机动车、非机动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驾驶人无证、酒驾、醉驾、毒驾、飙车;
7、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报废上道路行驶;
8、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陋习。
三、处罚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辅警指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主动拒乘一切非法营运车辆,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灵宝市公安交警大队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