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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日期:2022-08-05 11:01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序号
案件名称
文书号
当事人
案件基本情况
立案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备注
1
灵宝顺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案
(灵宝市安监局)应急立[2022]28号
严赞民
2022年7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执法监察时,发现该加油站未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022-07-22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贰万叁仟元罚款
 
2
灵宝市鑫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  案
(灵宝市安监局)应急立[2022]29号
灵宝市鑫地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宝市鑫地建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了调整(法人变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
2022-07-2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3
灵宝市北阳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鑫益矿产品分公司尾矿库未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案
(灵)应急案〔2022〕KW014号
灵宝市北阳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鑫益矿产品分公司
2022年7月28日,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灵宝市北阳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鑫益矿产品分公司尾矿库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尾矿库未开展2022年度应急演练。
2022/7/29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二)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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