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建〔2023〕22号
灵宝市裕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提前终止与灵宝市政府于2017年8月签订的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有关条款,经市政府授权,已履行相关程序,自2022年12月12日起终止该公司原城市规划区内北区、老区(北区指东起断密涧河,南至长安路,西至规划快速路,北至规划区边缘道路;老区指东起弘农涧河,南接陇海铁路,西至陇海铁路东侧规划道路,北至长安路)区域内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业务(该区域用户正常用气不受影响),现予公示。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