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勘查院进行调查认定,确认我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79处,现予以公告(见附件),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
各相关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要求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灵宝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截止2024年5月15日)(1).xlsx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勘查院进行调查认定,确认我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79处,现予以公告(见附件),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
各相关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要求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灵宝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截止2024年5月15日)(1).xlsx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