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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已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08:47     来源: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勘查院调查认定,确认我市2022.3~2023年5月底期间共有10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达到核销条件,现予以公告。

相关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职责及《河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已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后续安全监管工作,如发现有新的威胁对象,应及时申请列入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定。

附件:灵宝市已撤销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截止2023年5月31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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