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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简不动产登记业务收件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18:01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自2021年12月1日起,凡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得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日,凡是起通过灵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网办理的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备案,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二、凡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的,不再收取纸质版契税发票。
  三、企业办理登记业务不再收取营业执照。
  四、办理抵押业务不再收取金融部门的金融许可证。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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