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6 月30日,在我市辖区内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
三、严肃查处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行为;
四、严肃查处巡游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以及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请全体出租汽车经营者遵章守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树立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窗口形象。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黑车,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