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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灵宝交通执法部门重拳出击阻断疫情传播链 严查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行为

发布日期:2022-08-26 09:3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为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控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灵宝市交通执法部门多次下发通告禁止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非法营运行为,现对近期依法查获的多起非法营运行为予以曝光。
  案例一
  2022年8月16日,交通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发现毋某卫驾驶豫MUBXX1私家轿车运送乘客至灵宝西高铁站,并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乘车费。经核查,7月份该车辆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从事非法营运被公安交通查缉布控系统锁定,经交通执法人员电话告知,当事人毋某卫主动到交通执法部门签订承诺书,承诺卸载注销网约车平台程序,不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但事后,该车在仍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疫情防控期间再次从事非法载客营运行为。通过执法人员推心置腹的疫情防控政策、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当事人毋某卫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保证以后坚决不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2年8月17日,在交通执法部门多次发出通告严禁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情况下,车主周某艺置交通法律法规于不顾,置疫情传播风险于不顾,驾驶豫MCRXX5 私家轿车在函谷大酒店门口接送乘客,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交通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宣传教育,周某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并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罚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2022年8月23日,交通执法人员在灵宝西闫高铁站执法检查,发现张某泰驾驶贵ACXWX2号轿车运送乘客,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交通执法人员一是告知乘客乘坐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性,提醒要选乘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出行,二是对车主进行疫情防控政策、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的处罚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2020年8月10日,当事人张某栖驾驶豫MLSXX9轿车通过滴滴平台从三门峡载客至灵宝市区,后又载客返回三门峡途中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张某栖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叉感染,后果不堪设想。交通执法部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路面询问、稽查工作,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坚决阻断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链条。
  下一步,灵宝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严格坚持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重拳出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并通过多渠道对查处的非法网约车辆进行公开曝光,促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如果您的身边有非法营运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向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投诉举报:
  (一)举报电话: 0398--8855688
  (二)举报邮箱:lbjtzhzf@163.com
  (三)举报QQ号:2730549282
  (四)举报微信号:lbjtzfdd 
  (五)举报微信二维码
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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