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意见》(灵政〔2015〕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灵民〔2020〕33号文件规定,为确保临时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4年12月享受临时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共涉及救助我镇1人,发放救助金7431元。
民政部门监督电话:0398-88699114
序号 | 享受日期 | 姓名 | 家庭住址 | 户籍类别 | 对象类别 | 救助原因 | 救助 金额 | 领款人 |
1 | 2024年12月 | 张*霞 | 尹庄镇辛庄村 | 农业 | 低保 | 重大疾病 | 7431 | 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