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共有87户符合实物配租条件,本年度可分配房源87套。经研究决定,定于2024年12月28日早上9点在市住建局三楼会议室采取公开抽号进行分房。12月28日上午8:30经审验按顺序进入会场。现将抽号分房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报人(或家庭成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电话通知时间到市住建局4楼住房保障科领取《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抽号分房须知》和抽号分房座位号,领取后现场签字确认。抽房顺序按照座位号依次进行。
2、每户只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进入会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持申报人书面委托证明、申报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参加抽号。
3、参加抽号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抽号分房座位号等相关证件按时到场,并按照抽号分房座位号对号入座。不按时到场或到场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的,取消其分房资格。
4、抽号过程中连续叫号3次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号分房及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5、经抽号取得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超过2个月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并将其家庭成员列入限制申报保障性住房家庭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
6、抽号分房在市纪委、市公证处和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现场选号,现场开号,一次有效。对无故扰乱现场秩序的,取消其分房资格,情节严重的,强制带离现场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抽号分房后,须本人签字确认,其它事项请等候通知。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