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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最美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8 20:26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三法守协〔2022〕2号
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创建的示范引领 作用,持续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市委全面 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最美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治乡镇(街道)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推荐条件:符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  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1。 原则上,法治乡镇(街道)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中产生。
  (二)推荐程序: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推 荐办法和程序,对拟推荐的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 作日。2022年2月10日前,将《三门峡市法治乡镇(街道)创 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一式三份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二、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推荐条件:符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 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2和附件3、市委全面依法治 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 知》附件2和附件3。且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做得好,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已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程序: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2和附件3进行申报推荐。对拟推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进行公示,时 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22年2月10日前,将《三门峡市民主 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审批表》 一式三份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三、 最美法律明白人推荐条件和程序
  1.评选对象
  各县(市、区)行政村法律明白人。
  2、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
  (3)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政策水平,带头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5)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声望,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拟推荐最美法律明白人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22年2月10日前,将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四、 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 安排好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最美 法律明白人评选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严格把关。 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0398—2817135
  电子邮箱: smxpfb@163.com
  附件:1、三门峡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 、 最美法律明白人名额分配表
     2、 三门峡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 荐审批表
     3、 三门峡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审批表
     4、 三门峡市最美法律明白人审批表
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三门峡市司法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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