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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 20:0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普法办〔2022〕1号
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决定在全市法学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中遴选成立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法律基础扎实。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或法律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授课经验。
  (三)热衷普法工作。勤奋敬业,认真负责,热心法治宣传教育事业,能够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工作。
  二、推荐方式
  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采取各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应如实填写《灵宝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由单位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市普法办。
  三、讲师团成员工作职责
  按照全市八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为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为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帮助开展法治培训;
  (二)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普法公益活动;
  (三)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等;
  (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普法课题研究工作;
  (五)完成市普法办委托的其它事项。
  四、其他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相关人员专业特长,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至少1名。全市4个律师事务所各推荐执业律师至少1名,由司法局负责。
  (二)市普法办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评选,择优确定成立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并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市实际,主要研究领域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民法典、行政法、监察法、刑法、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推荐人员可以填写多项研究领域,比如,刑事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校园暴力、反家庭暴力、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刑法修正案、婚姻家庭、劳动合同、医疗损害、侵权赔偿、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认定、借贷、担保等。讲师团日常工作由市普法办负责。
  (三)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四年,任期内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当书面向市普法办提出退出申请,市普法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对工作负责、实绩突出的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八五普法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人选。
  (五)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灵宝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和《个人信息公开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市普法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8858040
  邮箱:lingpufaban@163.com。
  附件:1.灵宝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2. 个人信息公开知情同意书。
中共灵宝市委宣传部 灵宝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灵宝市司法局  灵宝市法学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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