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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灵宝市市级河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10:26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河长组字〔2023〕1号
  根据《灵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灵办〔2017〕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领导工作变动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市级河长名单通知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  市委书记      张志刚
    总河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宋速快
    副总河长:   市委副书记     周 详
            市政府副市长    杨 娟
  二、重要河流市级河长与责任单位
  黄河市级河长:宋速快
  协助单位:市黄河河务局
  职责范围:黄河灵宝境内段
  断密涧河市级河长:周  详 毋润芳(分包尹庄镇市领导)
  协助单位:市委政法委
  职责范围:断密涧河
  弘农涧河市级河长:杨  娟(市政府副市长)
  协助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窄口库区事务中心
  职责范围:弘农涧河
  阳平河市级河长: 杜元华 史恩飞(分包阳平镇市领导)
  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职责范围:阳平河、藏马峪河、荆山峪河
  枣乡河市级河长田红方 段建强(分包故县镇市领导)
  协助单位: 市水利局
  职责范围:枣乡河、车峪河
  灞底河市级河长:梁森林 雒金龙(分包川口乡市领导)
  协助单位: 市公安局
  职责范围:灞底河
  双桥河市级河长:  许志忠(分包豫灵镇市领导)
  协助单位: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职责范围:双桥河、文峪河
  十二里河市级河长:姚  舜(分包豫灵镇市领导)
  协助单位: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职责范围:十二里河
  沙河市级河长:李文军  杨 娟(分包西闫乡市领导)
  协助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职责范围:沙河
  三、其他河流市级河长
  弘农涧河朱阳段市级河长:王泉钧  李小豆(分包朱阳镇市领导)
  宋家坡河、弘农涧河五亩段市级河长:杜华卫 刘景明(分包五亩乡市领导)
  秋凉河、磨沟河市级河长:李栓斌 黑素妮(分包苏村乡市领导)
  孟家河市级河长:  党国栋 李建华(分包寺河乡市领导)
  老天沟河市级河长:陈少华 胡  滨(分包焦村镇市领导)
  弘农涧河涧东区段市级河长:杜继英 张建华(分包涧东区市领导)
  弘农涧河涧西区段市级河长: 陈海涛 杨 杰(分包涧西区市领导)
  弘农涧河城关镇段市级河长: 索 磊  韩保平(分包城关镇市领导)
  弘农涧河函谷关镇段市级河长:张少波 郭辉平(分包函谷关镇市领导)
   注:1、重要河流、跨乡镇河流市级河长由权重乡镇的分包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其余河流由流域所在乡镇的分包市领导任市级河长。2、协助单位主要职责为协助市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的落实,协助市级河长完成巡河、协调、督导、落实、检查等具体工作。
灵宝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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