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灵宝市(含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未通过,但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监督电话:8864909 8656175
附件:
灵宝市2024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1 | 周珍 | 灵宝市第六小学 | 小学语文 |
2 | 张晓琳 | 灵宝市实验小学 | 外语 |
3 | 杨晓梅 | 灵宝市朱阳镇中心小学 | 外语 |
4 | 贺康 | 灵宝市第四实验小学 | 体育 |
5 | 郑江丽 | 灵宝市大王镇第一小学 | 音乐 |
灵宝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