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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病媒生物防制

发布日期:2023-11-28 08:29     来源: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

2、《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街道、公共场所、无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村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名称: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报告、预警信息、防控指导、应急处置、控制督导以及健康宣教工作

五、服务流程

1、市爱卫办拟定全年计划

2、向消毒管理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配发放药物

3、定时定期投放除四害药物

4、定期开展投药情况检查

5、有关部门进行四害密度监测

6、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六、服务要求

街道、社区要有专兼职的爱卫干部,做好病媒防制日常管理工作;要建立稳定的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负责辖区日常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具体实施。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做到能迅速处置媒介传染病疫情。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切实提高基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市卫健委投诉举报电话:0398-8856263 

lbsa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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