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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发布日期:2024-02-05 15:14     来源: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灵自然资闲调[2024]4

 

灵宝星空置业有限公司: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112822015B00046,宗地坐落于断密涧河以东、经四路与长安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为3.6562公顷。该宗地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88日。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灵自然资闲调字[2023]2)。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杨佳肖 侯思宇      联系电话:0398-8857632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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