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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宝市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14 11:48     来源:基教科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号)《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三教办〔2024〕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划片、对口、就近”原则。市区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免试入学”。

2.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3.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市区各初中要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坚持保障公平原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全面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特殊少年儿童的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全市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

报名注册同步进行,市区初中7月13日—14日进行招生。

四、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

序号

学校

招生范围

电话

1

实验中学

市二小、涧东小学的毕业生,河滨小学部分毕业生,中州实验学校市区居民户口的毕业生,驻灵部队军人子女。

8853191

2

市一中

市一小的毕业生,河滨小学部分毕业生。

8861553

3

市二中

实验小学、市五小、市六小、城关镇中心小学的毕业生,实验二小、实验三小的部分毕业生。

2298210

4

实验二中

市三小、市四小的毕业生,实验三小的部分毕业生

8783886

5

市三中

尹庄镇所属小学、市四小教育集团尹庄实验校区的毕业生,中州实验学校非市区居民户口的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855123

6

市二中新灵西街校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解放路校区、建设小学的毕业生。

8669118

7

灵宝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本校小学毕业生及全市有意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366708

8

灵宝高新学校(初中部)

全市有意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6868777

2.报到、注册

1)市区公办初中

①市区各小学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本,按照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由学校登录《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学生信息,及时规范注册,发放入学须知。

②初中阶段来灵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持户口本,到灵宝市第三初级中学报到,由学校登录《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学生信息,及时规范注册,发放入学须知。

2)市区民办初中

全市小学毕业生,有意就读民办初中的,持户口本到学校报名,由学校登陆《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进行预登记

学生报名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录取,凭录取通知书在《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注册,发放入学须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体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被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带领持户口本到报名的民办学校由学校登录《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及时规范注册发放入学须知。

3.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成。届时将邀请灵宝市公证处、市纪委监委、两代表一委员、教体局相关科室长、招生学校家委会代表、新生家长代表全程参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灵宝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传、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

2.规范招生行为。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规范招生。坚持阳光招生、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创新班和实验班。要严格执行班额规定,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

3.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强化招生工作责任意识,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与培训,涉及招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学校要主动消化、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卸责任、上交矛盾、不作为、慢作为。对招生工作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教体局将全程开展招生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市区各初中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超过招生计划、违背同步招生、通过考试或面试等形式招录学生等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乃至追究相关责任。

5.规范采集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在《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6.加强学籍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做好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

7.建立应急预案。招生期间,市区各初中要明确专人专线,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接待和招生政策的解答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局。

六、本实施方案由灵宝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660876(基教科)

  招生监督电话:8656937(监察信访室)

附:灵宝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灵宝市市区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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