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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09:46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初中、小学: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巩固提升我市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和《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三教文〔202053号)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全市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和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适龄儿童数量持续增长,给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依法治教,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阳光招生,从综合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压实责任,搞好服务,严明纪律,全面完成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郭振水

副组长:何赞朝   彭锁锋

成  员:任宏伟   张民生   史  毅   高卫斌  任尚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普教科,张民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各初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严格按照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采取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实施、强化监督的办法进行。局直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由局普教科统一安排和组织,局直各中小学具体负责实施。各乡镇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教体局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和组织,各乡镇中小学具体负责实施。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修订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招生十项纪律,以及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对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让广大师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今年我市义务教育的招生政策和有关工作安排,按时送孩子入学,争取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

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招生宣传纪律为维护正常的招生宣传秩序,整体有序地宣传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各类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局普教科审定后方可发布,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进行本校的招生宣传否则,要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执行政策,严肃纪律,搞好服务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已被所属区域中小学录取的学生。严禁初中招收复读生。严禁各公民办学校擅自组织招生考试,掐尖选生源;严禁城区初中擅自招收乡镇小学毕业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举办各类名目的实验班全面取消义务教育特长生招生。否则,教体局将按照扰乱招生秩序,对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2.严格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体局统一公布的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教体局将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招生公告、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等进行公布,全面实行公开公平的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3.根据教育部和省市对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要求,今年我市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要全部纳入教体局普教科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教体局普教科统一组织和统一安排,教体局普教科将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核定其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时间与局直公办小学招生时间相同。城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教体局划定,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招生办法按上述省市规定的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执行。按照教育部和省市今年对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发展的实际,城区3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河滨小学、灵宝外国语学校、灵宝高新国际学校招生纳入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由教体局普教科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各乡镇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管理。

4.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各初中、小学要确保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应达到100%。今年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乡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今年市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市区内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各乡镇中小学招生,由本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免试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各校招生区域和对象。乡镇小学在712日前摸清适龄儿童底子,给家长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715日—717日办理入学手续。乡镇初中招生时间为718日—720日。

6.局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坚持实行按户籍和住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办法。今年市区局直各小学的招生区域,由局普教科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各校。城关镇中心学校所属的各小学和尹庄镇的市区小学要按照免试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所在城区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同时招收市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局直初中招生坚持实行对口招生,免试入学的办法,局直6所初中分别对口招收市区各小学毕业生:实验小学有原始学籍的毕业生对口入市二中;市一小有原始学籍的毕业生对口入市一中;市二小有原始学籍的毕业生对口入实验中学;市三小毕业生对口入实验二中;实验三小毕业生分别对口入市二中和实验二中;河滨小学毕业生分别对口入实验中学、市一中和实验二中。实验小学、市一小、市二小的寄宿生、非原始学籍的毕业生及已居住在市北区的毕业生入实验二中。中州实验学校市区居民户口的毕业生入实验中学,非市区居民户口的毕业生入市三中。市五小、解放小学、建设小学的毕业生和涧东小学部分毕业生对口入市四中。城关镇中心小学毕业生入市二中。灵宝外国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尹庄镇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入市三中。在初中阶段来灵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市三中市四中就读。驻灵部队子女入实验中学就读。市第二实验中学招生,除按对口招生,免试入学的办法安排生源外,还要根据学籍、寄宿和住址等因素从市区局直有关小学分流毕业生到实验二中就读。

8.今年市区三所民办学校:河滨小学、灵宝外国语学校、灵宝高新国际学校的招生区域为面向市区招生,不得招收已被乡镇中小学招收的学生。

9.今年市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招生的办法。市区各小学招生具体分两步进行:第一步,8月17日—19日,市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教体局普教科通过灵宝市电视台、灵宝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及市区各小学发布公告,告知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的政策规定和操作办法,由家长自行上网给适龄儿童报名。市区各小学还要在学校设立网上报名服务站,为上网报名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网上报名服务。第二步,8月21日—23日,市区各小学招生。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在网上公示的资格审核合格结果,带领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到网上报名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今年局直初中招生的具体安排为:市区各小学毕业生于8月26日到毕业学校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8月27日—28日按照教体公布的局直初中报名操作办法和要求,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10.坚持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制度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与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结合起来。各乡镇中心学校在招生前要组织本乡镇各小学教师,在各行政村协助下,通过进村入户,查阅适龄儿童户口的方式,摸清适龄儿童底子,及时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并督促适龄儿童家长按时送其子女入小学就读。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宣传动员工作,帮助他们解决上学困难,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乡镇初中七年级新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录取新生的乡镇初中发放各乡镇中心学校备案。各乡镇初中必须安排教师将录取通知书送达新生和家长,确保乡镇初中新生全部升入初中就读,一个不少局直初中七年级新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局普教科发放到局直各小学和城关、尹庄中心学校,由小学的毕业学校发放到新生手中。局普教科、信访监察室和财务科等有关科室要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搞好服务。

11.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新生进行均衡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均衡分配任课教师,不得分重点班与普通班。局直中小学新生编班和任课教师配备情况,要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向家长代表通报,在学校门外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方可实施,并报局普教科备案。各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新生编班和任课教师配备情况也要向家长委员会通报,并在学校门外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方可实施,并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今年秋季开学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切实做好幼小衔接。

12.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今年市区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入学的小学为:实验三小、中州实验学校、城关镇中心小学、解放小学、建设小学、涧东小学、尹庄镇中心小学、尹庄镇实验小学、东车小学;初中为市三中和市四中。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入学需持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本、市区居住证,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与区域内学生同等待遇,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13.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和关爱工作。在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今年秋季农村留守儿童应入学的底子,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应入尽入,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本校区域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14.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7〕384号)精神,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全市盲聋哑和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2020年我市特殊教育学校要在提前摸底的基础上,招收全市轻度和中度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做到应收尽收。在暑假期间,市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市残联的统计数据,组织教师深入到各乡镇学校,对今年秋季开学需要入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底,一人一案,逐人登记,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家长送子女入学的动员工作。对不能到学校就读,需要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也要进行摸底登记。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市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登记和入学动员工作。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期间,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逐村摸清今年要入学的三类适龄残疾儿童的底子,认真登记造册,并根据适龄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分别安排到中小学随班就读,或者动员家长送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者就近安排普通学校教师送教上门,确保三类适龄残疾儿童享受教育的权利。城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接收能够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15.在不违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前提下,对烈士、附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附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在招生时要落实好优待政策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三组通〔20209号)要求,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医护人员,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16.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将驻灵部队子女入学纳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局直各中小学要按照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解决好驻灵部队军人子女入学问题,确保驻灵部队子女全部入学。

17.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的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建立学籍要坚持实行每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生走的办法进行,严禁人籍分离。对于秋季开学的转学生,转入和转出学校要及时为转学学生办理电子转学手续,规范办理,热情服务,实行马上就办,一次办结制度,不得拖延和刁难学生和家长,否则要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和学籍管理人员的责任。

18.要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免费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严禁任何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乱收费,违者从严查处。局财务科和监察信访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9.坚持实行公开公平的阳光招生政策和廉洁招生制度,在城镇中小学招生中,学校校长、纪检委员要与家长进行廉洁招生谈话,共同填写廉洁招生明白卡并存档。

20.要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搞好招生服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的政策规定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招生面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否则,教体局追究违规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教体局有关科室和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学生家长及群众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投诉和举报。教体局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投诉电话:8660876(普教科),8656937(监察信访室),8656480(财务科)。上述各科室要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招生环境。局有关科室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热情细致周到地为学生、家长及群众搞好招生政策咨询和招生报名服务,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便利,确保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班额精心制订招生方案

1.2020年局直初中、小学的招生计划,由教体局在确保市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的前提下统一下达,局直各初中、小学要严格遵照实施。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2.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严格控制城镇中小学招生规模和班额,力争在现有数量的基础上再消减一定数量的 大班额,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城区局直学校54人以上班额、乡镇学校50人以上班额)。局直初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54人以下。城关镇中心学校所属各小学和尹庄镇市区小学一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下。局直初中和市区各小学非起始年级班额已达到局规定的(每班54以下),严禁再接收转学学生,严禁安排学生留级。乡镇初中和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50人、45人以下。

3.今年市区局直小学仍不得招收在校全寄宿学生。不能满足学生在校寄宿需要的局直初中要继续控制在校寄宿生人数,有走读条件的学生不得安排在校寄宿。从2020年秋季开始,教体局将在城区中小学启动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城区各中小学要根据本校现有办学条件,结合秋季招生工作,提前谋划做好准备。

4.严禁局直初中小学招收在校外寄宿的学生。局直初中小学在招生时必须给新生下发禁止在校外寄宿的告知书并严格审核,不得招收在校外寄宿的学生。开学后,局直各初中小学要严格清查在校外寄宿的新生。一经发现,立即退回原籍学校就读。教体局将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局直各中小学要抓好落实。

5.城关镇中心学校所属各小学和尹庄镇市区各小学要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任务,做到应收尽收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一律不得安排随迁子女在校住宿。

6.各乡镇中小学的招生计划,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免试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要求,由乡镇中心校制定,并下达到乡镇各中小学实施。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根据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本乡镇招生工作实际,精心研究制订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务于73日前将本乡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计划报局普教科电子稿报局普教科内部邮箱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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