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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2-07 16:09     来源:安全办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党委政府、三门峡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意识,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夯实基础、筑牢防线,压实责任、严防死守,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排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是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办学条件薄弱的乡村学校。

三、行动重点

聚焦校园消防、房屋建筑及施工、饮食、实验室及危化品、

燃气、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紧盯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及操作间、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变配电室、封闭式运动场、会议室、多功能室、仓库(含储物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

(一)校园消防安全。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照《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附件3)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二是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聘请有对应资质的企业对本学校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仔细对建筑重点部位的室内外消火栓、防排烟系统、防火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广播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灭火器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细致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三是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和大功率用电设备检查。对本学校配电箱()电线连接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是否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是否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是否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是否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是否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四是修订一次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分析本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火灾危险性、危险部位、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及危害后果,提出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主要措施,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演练预案。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各救援救护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程序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等,尤其要明确夜间应急处置安排,同时结合失能、失智老人和青少年认知能力和行动特点,明确专人负责疏散逃生。五是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对本单位职工消防知识培训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对消防事故的处理能

力。组织开展一次全员职工参与的初期火灾扑救及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指导职工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自防自救能力,检验职工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配合消防救援队伍扑救火灾的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紧盯不放心区域和高风险场所,坚决实施“六个一律”(对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障碍物的,一律予以拆除;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的,一律当场清离或设置分隔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一律从严处罚;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拆除;对违章电气焊施工或明火作业的,一律采取拘留;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关停整改)刚性措施,根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突出风险隐患。

(二)房屋建筑及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建筑屋顶是否堆放无关物品;建筑施工是否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由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是否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制定防火措施;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符合规范要求等。

(三)饮食安全。重点检查是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承包经营食堂的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出入口、通风口、下水道、暖气管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等是否安装防鼠板等设施,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等临时防护设备,周边1米内是否存在便于鼠类通过的设施设备,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饮用水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四)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包括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安全防控点、应急联系电话等);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明确区分,实验室内和公共场所是否杂乱;实验记录是否齐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是否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五)燃气安全。重点检查学校燃气建设和施工是否由专业单位实施,是否与正规供气单位签订合同;是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是否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燃气管道及附件是否存在违规占压和擅自改动现象,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燃气管道末端是否采用盲板或封头严密封堵,管道连接是否紧密,有无泄露现象;管道是否用于承重、支撑或悬挂重物等;是否完成燃气泄露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安装工作,非金属软管是否更换为燃气专用金属软管。

(六)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有无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校园;有无在校园内售卖、存放、燃放烟花爆竹;有无使用教育事业单位公车运输烟花爆竹;学校是否组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引导师生遵守当地有关规定,不在小区内的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工棚及林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是否及时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规范孩子烟花爆竹燃放行为,避免出现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等现象。

(七)校园其他安全。重点检查安防基础建设、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预防学生欺凌、扫黑除恶、反恐怖、交通、特种设备管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电信诈骗、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安全防范举措是否落实,最大限度防范和遏制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任务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由安全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类施治,重点检查。其中,民办中小学校由职社科牵头组织实施;民办幼儿园由学前教育科牵头组织实施;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职社科牵头组织实施;中小学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体育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市教体局安全领域管理分工,其中,校园消防、燃气安全和校园其他安全由安全负责;房屋建筑及施工安全由规建办负责;饮食安全由计财科负责;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由设备管理站负责。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大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要充分利用寒假大部分学生离校这个窗口期,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部建立台账、拉单列表、登记造册,逐条细化、梳理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形成专题自查报告,于24日前上报教体局安全办。

(二)深入大起底。各乡镇、各学校要把近年来我市校园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件,以及安全苗头问题、多发问题、悬而未决的遗留问题和其它反复整治但不能消除的安全风险隐患等,在复盘反思的基础上,起底式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此及彼,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情由脉络和共性机理,划定风险等级,制定切实管用的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源头上、机制上遏制校园安全事件多发频发势头。

(三)集中大整治。整改工作贯穿行动全过程。对排查梳理出的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专题研究,制定具体、可行、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春季开学前未能整治到位的,要果断采取转移避险措施。有重大隐患整改未完成的,春季要推迟开学。凡鉴定为D级危房的,立即撤离人员,一律停止使用。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底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细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和全员发动。

(二)分类检查(2月7日前)。教体局各有关科室根据任务分工,分别组织单项领域和对口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2。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报教体局安全办,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60%

(三)督导调研(春季学期开学前)。教体局成立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大督导力度,持续指导帮助辖区学校、幼儿园对照要求和标准查漏洞、补短板、促提升。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为加强领导,教体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导调度、强力推进教育系统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切实做到真排查真起底真整治,力戒形式主义。对不放心的地方和环节加大工作力度,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要通过大排查大起底,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掌握安全隐患底数。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跟踪督促,形成闭环管理,彻底进行整治。要强化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安全工作管控效能,提高教育系统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细化落实责任。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履行主体责任,把行动方案落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对反应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采取通报批评、开展约谈、督办交办等方式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话:8786278

 箱:lbjyaqb@163.com

附件:

1.灵宝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3.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重点

附件1

灵宝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

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段建强

副组长:何赞朝  吴新燕  李怀良          

   张海峰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科长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局直各学校校长、局直各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安全办,张海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蔡战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2024年一季度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近期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相关工作部署,决定于202427日前对全市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各级各类学校

1.是否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2.是否按要求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3.学校周边是否有地质灾害点;

4.在学校自查、上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民办寄宿制学校整改情况;

5.是否学习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

6.是否对学校所有门面房和公寓以及校园住宅安全检查全覆盖。

(二)寄宿制学校

1.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2.对重点措施实施“六个一律”刚性措施落实情况。

3.是否建立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学校、幼儿园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寄宿制学校督导检查要全覆盖。

三、检查组成员

组别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乡镇

局直学校

何赞朝

王志宏

刘晓伟  

城关镇

市一中、市一小、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解放路校区

许宏博

赵吉平 彭宝刚

尹庄镇

外国语学校、特教学校、市四小教育集团尹庄实验校区

吴新燕

王世峰

陈冰冰李建林

朱阳镇


高卫斌

何海飞李烨子


灵宝一高、实验高中、灵宝三高、铭德高中

王赞宁

刘晓辉周治国


局直各幼儿园

李怀良

黄政国

张建飞郭腾飞

故县镇

市二中、实验三小、

张举才

赵帅全常晓晖

豫灵镇

实验二小

 

李大鹏

 晓花转丽

西闫乡


薛金茂

祝令剑杜伟峰

阳平镇


 

陈娟芳

李晓园杭  

寺河乡

新灵西街校区

周铁峰

李金阁梁伟平

川口乡

河滨小学

 

陈斌

杜俊峰高  

五亩乡

实验二中、市二小、市四小、高新学校

李民强

 睿李海龙

苏村乡

实验小学、市六小

张海峰

蔡战胜

张书峰樊国良

函谷关镇

实验中学、市三中、市五小、中州实验学校

任尚峰

薛德玉郑  

焦村镇


苏旭升

董战仕刘晓波


灵宝中专、市三小、实验四小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及时向各学校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各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对学校“七查一打”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学校加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形成检查情况报告,主要反映各学校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形成问题台账,与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并报教体局安全办。

(四)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附件3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重点

(一)办学条件。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场所的使用性质是否发生改变,是否存在将教室改为宿舍等情况,学生宿舍是否违规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制定并公布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及其职责;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包括自动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检查测试操作等内容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电焊、气焊(割)等动火作业消防安全规定。是否将消防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并组织落实。是否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更新,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寄宿制学校夜间是否进行防火巡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记录。

(三)建筑防火。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是否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是否在建筑物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及为其充电。

高层建筑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是否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负责制,是否在每栋高层建筑建立微型消防站。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及操作间、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锅炉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议室、多功能室、仓库(含储物间)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五)安全疏散。疏散楼梯数量或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是否在门窗、阳台、外廊、疏散楼梯上安装栅栏等影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局、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学生宿舍人均居室使用面积是否小于3平方米。

(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手提式灭火器数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是否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顶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5米)。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是否满足灭火需求。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系统是否存在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是否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等。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资格证(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存在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七)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学生宿舍是否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定期清理食堂油烟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使用燃气的,用气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是否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管道等现象。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醇基燃料。

(八)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人员及消防装备配备是否齐全完好。其他学校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九)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是否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是否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并保证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场地。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寄宿制学生宿舍是否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是否聘请校外消防指导员到校进行指导。是否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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