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增强教育系统政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系统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形成工作合力,维护教育稳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灵宝市教体局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目标定位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科室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维护教育稳定,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高度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关切;强化环境治理,营造良好的校内外环境;
二、联席会议组织及成员科室职责
召集人:彭锁锋 教体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召集人:任宏伟 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局监察信访室,史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草拟和印发会议纪要及系统政法工作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教体局办公室、监察信访室、督导室、普教科、安全办、宣传科负责人组成,成员科室职责为:
(一)办公室: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联席会议综合协调。
(二)监察信访室:教育系统特殊群体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案(事)件调查处理。
(三)督导室: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职工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普教科:全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和师生反邪教教育。
(五)安全办:校园治安管理和周边环境治理。
(六)宣传科:教育系统政法工作对外宣传、教育舆情监测。
三、联席会议职责任务
(一)贯彻落实各级党政部门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系统政法工作动态、重大涉稳情报信息和相关科室(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定期分析研判教育系统稳定形势,研究讨论影响教育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事)件;协调处理系统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研究解决系统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督促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以及相关科室认真落实教育政法工作安排部署,协调推进系统政法工作开展;
(五)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四、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一)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成员科室如有亟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经提请召集人同意后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各有关科室提前拟定会议内容,并将拟提请会议研究事项等相关材料报召集人审定,未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召集人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会议内容。
(三)联席会议由各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其他相关科室或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就拟定研究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派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四)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联席会议召集人可指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
(五)联席会议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协商原则,凡经过讨论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各成员科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不得随意更改或变通,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已定事项确需更改的,须重新提请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六)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对涉密问题和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外传泄露;如有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本制度由教体局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