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督导 > 正文

关于聘任第三届市责任督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2 10:07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政教督〔2019〕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河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豫政教督办〔2015〕4 号)、《河南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教督导〔2019〕583 号),经个人申请,主管部门推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审核,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张民生等 30 位同志为灵宝市中小学责任督学、刘晓辉等 26 名同志为灵宝市幼儿园责任督学,聘期三年。
  附件:1、灵宝市中小学责任督学聘任名单
     2、灵宝市中小学责任督学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3、灵宝市幼儿园责任督学聘任名单
     4、灵宝市中小学责任督学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灵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23 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