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的规定,结合2021年度灵宝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未通过,但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3月9日——2022年4月8日
公示期:2022年3月9日——2022年4月8日
灵宝市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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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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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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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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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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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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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河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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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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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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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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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秦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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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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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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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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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第五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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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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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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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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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第五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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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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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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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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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高新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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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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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9日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