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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异动办理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4-05-16 10:39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转学

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办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不按规定时间或条件进行审核操作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系统可进行强制干预。

不同学制转学:系统未对转学年级做严格的规定,请转出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在核办中核实转入转出学校的学制,避免变相留级的操作。

1、县区内转学流程示意图

2.、同省跨区转学流程示意图





3、跨省转学流程示意图

二、休学

1、休学办理

学校开具休学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休学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办同意后,学校开具休学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2、复学办理

学生休学满一学年,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复学操作,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回原年级或随班复学就读。

休学办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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