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45号)、《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三教文〔2023〕123号)和《三门峡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三教考〔2023〕1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3年全市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中(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和录取查询等工作在河南省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上进行。
二、招生计划
上级下达我市招生计划3920人(含灵宝五高370人)。两所省级示范性高中计划录取分配生1089人,占其普通类统招计划的55%。(各高中招生计划及批次见附件1,各初中分配生计划见附件2)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为八年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如下: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分值 | 备注 | ||
6月26日 | 上 午 | 8:20-10:2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 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50-17:4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7日 | 上 午 | 8:20-10:0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道德 与法治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 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
6月28日 | 上午 | 9:00-9:50 | 50分钟 | 生物 | 50 | 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对象为八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
10:40-11:30 | 50分钟 | 地理 | 50 |
注意:英语科目考试14: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九年级中招考试满分为700分,其中:体育70分,实验操作30分,文化课600分。
(二)考点设置与考场安排
九年级中招考试报名5479人,设5个考点,184个考场,其中:灵宝一高考点46场、实验高中考点30场、市二中考点30场、灵宝三高考点40场,实验二中考点38场。
八年级中招考试报名7919人,设5个考点,265个考场,其中:灵宝一高考点75场、实验高中考点38场、市二中考点38场、灵宝三高考点59场,实验二中考点55场。
全市考生混编考场。
(三)考务组织
1.各应考学校要加强诚信教育。教育考生养成沉着、认真、细心、守纪的良好考风;遵守《考生守则》,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液、文具盒等进入考场。
2.各应考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对考生进行防疫、交通、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各学校要与考生食宿酒店和乘坐车辆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师生安全应考。
3.各应考学校要加强心理教育。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深入了解考生,掌握思想动向,教育考生平和心态,舒缓情绪,轻松应考。
4.6月25日下午4:30--5:00为考生查看考场时间。各学校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点,体验入场检查和听力播放,熟悉考试环境。
(四)奖励与照顾
我省高中招生考试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单位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中招考试加分照顾对象的申报办法:在填报中招志愿同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要通过“省中招平台”申报加分照顾对象。各初中要根据招生办前期照顾对象审核结果做好网上考生照顾对象资料上报和资格审核工作,教体局将做最终审核。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
(一)志愿设置
批次 | 批次名称 | 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 志愿个数 |
全省 提前批次 | 第一批次 | 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 1个 |
第二批次 | 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 1个 | |
县市区 提前批次 | 第一志愿 (3所学校) | 灵宝一高、灵宝实验高中、灵宝三高等3所高中艺术、体育班。 | 1个 |
统招批次 | 第一批 (4所学校) | 灵宝一高、灵宝实验高中、灵宝三高和灵宝五高等4所高中普通班 | 2个 |
第二批 (1所学校) | 灵宝市铭德高中普通班 | 1个 | |
征集志愿 | 根据我市实际录取情况,若有剩余招生计划,将设置征集批次。只有在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并且同意调剂的考生方可填报征。 | 1个 |
各批次可选报学校名单,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登录省中招平台查询。
(二)志愿填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今年继续实行考前填报高中志愿。考生登录省中招平台,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填报高中志愿:
第一次:2023年6月18日8:00-2023年6月20日23:59填报全省提前批、县市区提前批和统招批志愿。
第二次:2023年8月3日8:00-2023年8月3日23:59填报征集批次志愿。
五、资格认定
填报“宏志生”的考生,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初中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分别为:监护人建档立卡明白卡;考生本人残疾证;考生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监护人享受农村低保及考生本人基本情况的证明;考生本人特困救助供养证明)于6月17日前上传河南省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选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三门峡市招生办组织的专业统考。三门峡市教育局划定的2023年全市高中招生美术专业(含书法)合格线为74分,音乐专业(含播音主持)合格线为73分,体育专业合格线为44分。只有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高中相关专业志愿。
具有分配生招生资格的学校为灵宝一高和实验高中,分配生占普通类统招计划的55%,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我市各初中学校。高中分配生的招生条件为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其间无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更情况。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无误后于6月17日前统一导入高中志愿填报系统。
六、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考生
依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及考生学业成绩、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在统招批次录取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二)艺术、体育类考生
专业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艺术、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分配生
灵宝一高、实验高中普通类统招分配生计划分别为575名、514名。在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报考灵宝一高、实验高中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依据每所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各高中统招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30分进行录取,如降30分仍未完成计划,计划收回,纳入全市统招计划。
各高中根据录取结果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录取通知书要加盖录取学校的公章。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报到阶段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报到期间,教体局将对各学校报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要确保考生及家长志愿填报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各高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招生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正确填报志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后,由初中学校打印《2023年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并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后交初中学校存档备案。任何初中不得限制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和家长统一填报志愿或违背考生和家长意愿强迫其填报志愿。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要求,各高中录取考生学籍数据由录取结果在省中招平台中转换生成。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不能被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高中学业资格,不予注册省内高中学籍。
三是各高中要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四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五是根据河南省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初中以任何理由接受被高中录取的学生复读。2023年录取的高中一年级新生,2026年须在学籍所在高中参加高考报名。
(二)实施“阳光招生”,确保规范公正。
一要进一步加大“阳光招生”的力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收费办法要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各初中学校要印发《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将有关招生要求提前向考生和家长告知,《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由初中学校统一存档三年。中招考试监督电话为:8656937(监察信访室)、8654982(招生办)。
三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介,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引导,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全市各高中、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初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按照教体局的要求操作,对于不按要求操作,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
1.2023年灵宝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批次设置表
2.2023年灵宝市各初中分配生计划表
3.致灵宝市中招考生家长的一封信
4.2023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附件2
2023年灵宝市各初中分配生计划表
单位名称 | 灵宝一高 | 实验高中 |
灵宝市川口乡第一初级中学 | 11 | 10 |
灵宝市大王镇第一初级中学 | 17 | 16 |
灵宝市大王镇老城学校 | 12 | 10 |
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 | 102 | 91 |
灵宝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 | 69 | 62 |
灵宝市第三初级中学 | 26 | 24 |
灵宝市第四初级中学 | 15 | 12 |
灵宝市第一初级中学 | 64 | 57 |
灵宝市高新学校 | 6 | 6 |
灵宝市故县镇第一初级中学 | 10 | 10 |
灵宝市函谷关镇初级中学 | 10 | 10 |
灵宝市焦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 13 | 11 |
灵宝市秦岭学校 | 11 | 10 |
灵宝市实验中学 | 63 | 56 |
灵宝市寺河乡实验学校 | 2 | 1 |
灵宝市苏村乡第一初级中学 | 4 | 3 |
灵宝市五亩乡第一初级中学 | 11 | 10 |
灵宝市西闫乡第一初级中学 | 16 | 14 |
灵宝市阳店镇第一初级中学 | 11 | 10 |
灵宝市阳平镇程村中学 | 3 | 2 |
灵宝市阳平镇第二初级中学 | 12 | 11 |
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 | 11 | 10 |
灵宝市豫灵镇第二初级中学 | 23 | 20 |
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 | 20 | 17 |
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初级中学 | 11 | 10 |
灵宝市朱阳镇第一初级中学 | 11 | 10 |
灵宝外国语学校 | 6 | 6 |
三门峡高新学校
| 5 | 5 |
合计 | 575 | 514 |
备注:各初中学校在填报志愿前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附件3
致灵宝市中招考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
一年一度的中招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志愿设置:1.全省提前批次设二个批次。只有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若有意向可登录中招服务平台查看。2.县市区提前批次设置1个志愿。全部为艺术、体育类,只有参加专业考试并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灵宝一高54人,灵宝实高165人,灵宝三高53人。3.统招批次:设置二个批次。第一批次2个志愿,招生学校为灵宝一高(1046人)、灵宝实高(935人)、灵宝三高(997人)、灵宝五高(370人);第二批次:设置1个志愿,招生学校为铭德高中(300人)。
二、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全省提前批二个批次各填报1个志愿,灵宝市提前批次填报1个志愿。灵宝市统招第一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二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8:00-6月20日23:59,请务必填报“同意调剂”。征集志愿时间为2023年8月3日8:00-23:59。是否征集将根据第一批次录取情况确定。
三、填报办法: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进行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修改,初中学校统一打印《2023年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后学校存档备案。
四、录取办法:高中录取按照全省提前批次、灵宝市提前批(艺术、体育)、灵宝市统招批次、征集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灵宝市提前批,专业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线。灵宝市统招批次2个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五、录取时间:7月12日-13日全省提前批录取;7月16日灵宝市提前批次录取;7月21日前灵宝市统招批次录取。
六、报到注册:被录取考生务必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缴费,未按规定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注册河南省高中学籍。未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若仍在高中就读,则不能参与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定,不能以高中在校生身份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
七、注意事项。2023年录取的高中一年级新生,2026年须在学籍所在高中参加高考报名。不得返回初中复读,否则2024年无法参加中招考试。
如果您的孩子没有被高中录取,欢迎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读中等职业学校,既可以学技能,又可以走“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之路。读中等职业学校同样可以升大专、本科,前程同样光明,人生同样精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在参军、招工等方面和高中毕业证作用是一样的。读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相对来讲,同等分数的学生上中职考大学更容易。
请您认真阅知以上内容,并签名确认,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存档。
2023年6月16日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附件4
2023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 2023 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已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