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发展,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现依据《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对灵宝市2023年度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情况进行报告。
一、艺术课程建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按规定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音乐、美术教材,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能够根据学生发展需求,经常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拓展教学内容,较好地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育目标。
二、艺术教师配备。我市目前艺术教师413人,其中音乐171人、美术137人、书法105人,本科学历355人,占比86%;有音乐教室60个,美术室45个和15个乡村少年宫,1个青少年活动中心。我市艺术教师学历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专业结构、职称结构等比较合理,队伍稳定。
三、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我市一直重视对艺术教育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艺术教学设备、器材,以满足艺术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为学校美育特色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
四、课外艺术活动
全市各校在保证开齐开足艺术课程的同时,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依托专兼职艺术教师、少年宫或通过购买服务,成立各种艺术类社团、兴趣小组,形成特色和亮点。城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了剪纸、绘画、手工、书法、纸艺、戏曲、合唱、舞蹈、器乐等艺术社团,阳平镇、函谷关镇、西闫乡、豫灵镇等乡镇学校结合当地特色开展了八大工坊、太极拳、功夫扇、花馍、国画等等非遗传承项目特色课程,有效落实学生在校期间掌握1—2项艺术技能。其中豫灵一小、西闫一小被评为省级“一校一品”示范校,市一小、市三小等被评为三门峡市级“一校一品”示范校。
五、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一是打造特色主题校园文化,如实验三小的书法文化、解放小学的剪纸文化、豫灵一小的国学文化,让校园每个角落都成为艺术教育的熏陶资源;二是营造班级艺术氛围,每个班级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班级文化布置,师生齐动手,让班级成为学生艺术才能的展室
六、自评公示制度
2022年,灵宝市教体局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学校根据自评项目内容如实填写,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课程30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0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确保过程规范、结果真实,不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