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灵农【2020】162号)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自行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灵宝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拟将灵宝市宝地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灵宝市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8日。
监督电话:0398-2368280。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1日
根据《关于遴选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灵农【2020】162号)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自行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灵宝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拟将灵宝市宝地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灵宝市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8日。
监督电话:0398-2368280。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