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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21 15:15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关于遴选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灵农【2020】162号)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自行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灵宝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拟将灵宝市宝地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灵宝市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8日。

监督电话:0398-2368280。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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