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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17:0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圆满完成,根据  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20年6月27日前,各乡镇将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本情况及面积汇总表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并完成《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公示工作。《清册》公示内容要完整规范,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情况要拍照留存,每个行政村拍两张公示照片,一张显示整体公示地点环境,一张显示细节公示情况。
   (二)7月20日前,争取完成一卡通信息导入工作。
   (三)7月31日前,争取全年耕地地力保护收尾工作全部结束(含报送公示照片、纸质清册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握时间节点。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有时间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及早抽调精干人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准确夯实补贴清册信息。根据2019年每轮资金发放情况,尽快夯实2020年补贴清册信息,清册内容包括行政村名、组名、农户姓名、家庭人口数、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农户一折通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严防补贴信息重叠现象,确保每位补贴农户资料信息完整准确。
  (三)严格规范公示程序。全市补贴数据须分村公示,并通过广播、短信、召开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让补贴农户应知尽知;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禁不公示或者有选择性的公示。
  (四)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灵宝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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