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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12-27 10:2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受理地点: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市场局窗口
  联系电话:0398--2775513   
  地    址: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银山大厦(铝厂转盘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人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网上填报申请事项,并按以下目录整理申请材料递交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局窗口。
  一、适用范围:拟办企业登记注册的实际经营地均应在灵宝市行政区域内。
  二、审批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三、受理机构: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五、申请材料:
  1.企业变更书面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无违规自我保证声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6.公司董事会(或投资人会议)决议
  7.提供部门同意企业改变经济性质的批件;
  8.《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9.《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仅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
  10.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六、办理流程:
  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监督电话:0398-277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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