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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救灾棉被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4 11:2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灵应急〔2019〕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安排好冬令期间受灾群众的生活,根据今年以来受灾情况,经研究,现拨给你乡镇救灾棉被    床,主要用于因灾困难群众的冬季御寒。为管好、用好救灾物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救灾棉被发放工作,这是机构改革后首次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同时,近期乡镇机构改革也涉及部门职能划转、人员岗位调整,许多工作人员之前未从事救灾工作,业务相对生疏。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培训,掌握相关法规条例,领会文件精神,确保这次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乡镇要按照《灵宝市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和《灵宝市2019-2020年度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由乡镇政府安排专人直接发放到户,确保物资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物相符。救灾款物的发放结合村务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确保重点,确实发放到那些缺少棉被的生活困难灾民手里,确保不出现冻死、冻伤人的现象发生。不得随意分配、平均发放、优亲厚友;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私分救灾物资;不得擅自扩大款物使用范围,用于与救灾无关的群众临时生活困难和节日慰问等。
  三、各乡镇要为救灾物资的存放提供长期、固定的仓库,仓库需具备防潮、防虫鼠、防污染、防火、防盗等存放条件,妥善保管救灾物资,决不允许有任何因保管不善而使救灾物资损坏的现象发生。
  四、各乡镇一律在2020年春节前将物资全部发放到户,不得结余。根据救灾款物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应采购适量的救灾物资以备救灾应急使用。
   附:救灾棉被分配表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冬令救灾棉被分配表
          单位:床
          乡 镇    数量    乡 镇    数量
          川口乡    100     寺河乡    50
          尹庄镇    120     城关镇    40
          函谷关    100     朱阳镇    180
          五亩乡    170     苏村乡    163
          焦村镇    170     西闫乡    170
          阳平镇    180     故县镇    100
          豫灵镇    150
          合 计    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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