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障民生、服务就业有关精神,进一步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整洁有序城市环境,繁荣市场,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经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在中心城区规范设置12处临时便民市场,现通告如下:
一、临时便民市场地点、经营种类及时间
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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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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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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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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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灵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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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南门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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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小百货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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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6:00-8:00;晚1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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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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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小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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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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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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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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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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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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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市场西侧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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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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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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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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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二期(寺河路物华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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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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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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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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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鑫市场对面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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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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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6:00-10:00;晚1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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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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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窑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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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小吃、小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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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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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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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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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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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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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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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正门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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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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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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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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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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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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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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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灵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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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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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小吃、小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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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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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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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街南段(桃林街牌坊至康乐市场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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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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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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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便民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1.所有摊点必须在划定区域、规定时间内整齐摆放经营,严禁超出划定区域及规定时间经营。
2.所有摊点一律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严禁噪音扰民。
3.所有摊点自备垃圾容器,严格做到摊走地净,经营期间随时、自觉收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4.严禁破坏经营区域周围绿化带、树木及其他市政设施。
5.严禁在学校门口、各交通路口摆摊设点,严禁未经批准出店经营及占道宣传。
凡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城管局将取消其摊点经营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