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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心城区规范设置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6-05 16:4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障民生、服务就业有关精神,进一步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整洁有序城市环境,繁荣市场,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经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在中心城区规范设置12处临时便民市场,现通告如下:
  一、临时便民市场地点、经营种类及时间
路段
地  点
种  类
时  间
新灵东路
体育馆南门人行道上
蔬菜、水果、(小百货晚间)
早6:00-8:00;晚18:00--21:00
步行街
 
蔬菜、水果、小百货
全天
康庄路
 
蔬菜、水果
全天
车站路
外贸市场西侧人行道
蔬菜、水果
全天
物华路
金源二期(寺河路物华路交叉口)
蔬菜、水果
全天
天宝路
鼎鑫市场对面人行道上
蔬菜、水果、小吃
早6:00-10:00;晚18:00--21:00
五龙东路
车窑夜市
蔬菜、水果、小吃、小百货
全天
五龙西路
五龙农贸市场
蔬菜、水果
全天
康乐路
二院正门西侧
蔬菜、水果
全天
康乐路
康乐路中段
蔬菜、水果
全天
新灵西路
购物中心
蔬菜、水果、小吃、小百货
7:00-16:00
桃林街
桃林街南段(桃林街牌坊至康乐市场东口)
小百货
19:00-22:00
  二、临时便民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1.所有摊点必须在划定区域、规定时间内整齐摆放经营,严禁超出划定区域及规定时间经营。
  2.所有摊点一律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严禁噪音扰民。
  3.所有摊点自备垃圾容器,严格做到摊走地净,经营期间随时、自觉收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4.严禁破坏经营区域周围绿化带、树木及其他市政设施。 
  5.严禁在学校门口、各交通路口摆摊设点,严禁未经批准出店经营及占道宣传。 
  凡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城管局将取消其摊点经营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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