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即日开始。
一、年检范围
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经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21年6月30日前经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二)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必须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四)《社会组织问题自查表》(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五)民办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医疗机构,提交经2021年度年审后的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年检要求
(一)参加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年度检查材料。对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年检结果将在灵宝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栏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及《社会组织问题自查表》,可点击灵宝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lingbao.gov.cn/list-231-1.html)首页社会组织栏目进行下载。
一、年检范围
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经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21年6月30日前经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二)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必须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四)《社会组织问题自查表》(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五)民办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医疗机构,提交经2021年度年审后的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年检要求
(一)参加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年度检查材料。对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年检结果将在灵宝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栏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及《社会组织问题自查表》,可点击灵宝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lingbao.gov.cn/list-231-1.html)首页社会组织栏目进行下载。
灵宝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