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农[2022]72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灵双随联席办[2021]1号)、《灵宝市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灵农[2020]133号)及《关于印发〈灵宝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灵双随联席办[2022]3号)要求,灵宝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表》,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工作实际修改,若无修改则长期有效。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