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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服务信息采集补助的公示(2023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3-07-14 13:24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灵宝市川口乡湾底村信息采集员张瑜发放2023年4月至6月就业服务信息采集补助费合计3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175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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