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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民政局组织概况

发布日期:2023-11-10 14:59     来源:灵宝市民政局 字体:


领导信息

李娟霞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李朝同志  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党建办、规划财务科、人事劳动、综合治税工作。

王晓峰同志  负责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森林防火、农业农村工作。

杨红斌同志  负责社会组织科、驻村工作、应急救灾城市建设工作。

康廷献同志  负责养老服务科、殡葬事务中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企业帮扶工作。

  宇同志  负责社会事务科、社工站、慈善总会工作。

雷川燕同志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婚姻登记、救助管理站、环保治理工作

芳同志  负责社会救助科、行业帮扶工作。

 华同志  协助李朝晖同志分管党务工作,主管文明创建、信访稳定、老干部、工会、共青、妇联、计生、文化旅游工作。

主要职责
  灵宝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发展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申报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等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婚姻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灵宝市行政区划图。
  三、民政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党建、卫生健康、信访、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0398-8869114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申报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8869178
  (三)社会救助科。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对象的审批和资金的预算、拨付等管理工作;负责原支边遗留问题和农村其它特殊社会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联系电话:0398-8859001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联系电话:0398-8782016
  (五)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统筹做好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398-8782032
  (六)养老服务科。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指导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8782026
  (七)规划财务科。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和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98-8859101
  下属二级事业单位
  (一)灵宝市未成人保护中心

对全市供养的孤残儿童进行养育、康复治疗、特殊教育;承担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及临时监护。

负责人:解阁阁  灵宝市未成人保护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398-6613582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焦村镇横岭大道一号

(二)灵宝市救助中心

承担流浪乞讨人员生活照料、医疗救助、护送返乡、寻亲安置等综合性服务工作。

负责人:杨彦斌   灵宝市救助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398-878062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灵宝市道南工业园

(三)灵宝市殡葬事务中心

贯彻落实并宣传殡葬相关法规政策;提供殡葬服务;承担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人:寇丰革  灵宝市殡葬事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 0398-8828957

办公时间: 8:00-16:00

办公地址:尹庄镇唐窑村西北500米

  联系方式
  单位全称:灵宝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灵宝市函谷路中段
  联系方式:0398-8869114
  传真电话:0398-8869114
  邮  箱:lbsmzj@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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